根据工作需要,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药房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药学人员,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集体荣誉感和沟通能力,爱岗敬业,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取得药(剂)士及以上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地点及要求
1.工作地点:尚义镇龚村幸福路。
2.工作要求:需上夜班。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信网的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书(需准备一套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审核)。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
3.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楼6楼人事科(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黄州东路69号)。
②网上报名:报名材料投递至邮箱196614107@QQ.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③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④报名咨询电话:028-38414040 蒋老师 。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到院,由医院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携带个人简历、《招聘报名登记表》(贴上1寸免冠证件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院将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请密切关注。
(三)考试考核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实施考试考核。根据考生考评成绩等综合评判,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若无适岗人员,也可不招聘。具体考试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1.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开考比例不低于1:3。
2.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6:4(笔试:面试)的比例折算总成绩。
3.成绩公布:根据折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及医院相关要求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3日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放弃体检、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提供区级以上医院出具心理评估意见。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相关网上发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递补: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需完成体检及公示)
4.医院根据需要通知拟录用人员到岗。拟录用人员在接到拟录用通知后1个月内到岗,如不能准时到岗,取消录用资格。
六、聘用及薪酬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合同一年一签,根据相关部门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医院取消该工作地点等原因,医院可解除聘用合同。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正后,薪酬及福利待遇按照医院现行绩效分配方案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七、纪律及监督
本次招聘过程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