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帐号 密码
免费求职登记 | 企业招聘注册 | 招聘会 区县招聘: 仁寿 | 彭山 | 洪雅 | 丹棱 | 青神
眉山市人力资源网——四川省眉山市最大的网上人才市场,四川省首家3R级人才市场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会员单位 3071
总 招 聘 33919
有效招聘 81

总人才库 192580
本月新增 86
本周新增 17
首 页
个人求职
招 聘 会
人才搜索
人事代理
高校频道
招考信息
自主创业
见习基地
就业指导

“游子归乡 乐业家乡”眉山市2025年新春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欢迎您

  招聘会信息:
<<<点击报名参会 点击查看招聘会详细信息|展位预订情况 | 参会地点 | 入场须知
     
  企业报名参会>> | 展位分布 | 报名情况 | 参会地点 | 入场须知  
 
 当前位置:信息>> 试用期内怀孕,未必不能解雇
试用期内怀孕,未必不能解雇
2009年2月5日,已点击:30554次  来源: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关闭窗口]

眉山人才网/洪雅人才网/彭山人才网/仁寿人才网/青神人才网/丹棱人才网/四川人才网/乐山人才网/眉山劳动力市场



  案情简介

  2006年11月,沙莹莹参加了某保险公司总公司的社会招聘考试并被录用,双方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同时约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2007年1月初,沙莹莹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听说只要怀孕,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就在没有卫生部门诊断证明的情况下,违反单位的请假制度休了20多天的病假,上班后也没有认真工作,经常迟到早退。沙莹莹的行为引起了单位同事和领导的不满,而此时单位人事部门也通过查阅沙莹莹的人事档案,发现她在应聘时隐瞒了曾在原单位受过行政处分的事实,这与该公司招聘时提出的“未受过行政处分”的录用条件不符。于是,人事部门1月底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沙莹莹不服,以自己已怀孕、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撤销保险公司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决定。

  仲裁结果

  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该保险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不符合录用条件员工的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驳回了沙莹莹的仲裁请求。专家点评

  焦点一:怀孕员工的劳动合同都不能解除吗

  众所周知,国家对于女性劳动者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合法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特别是在劳动合同方面限制了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但是,这种特殊保护并不代表怀孕的女性劳动者可以在“三期”内无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为所欲为,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同时也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在根据这条规定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并没有限制性规定,而且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0条明确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即使存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只要劳动者同时存在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虽然沙莹莹已经怀孕,但因为她违反了劳动法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该保险公司依然可以解除与沙莹莹的劳动合同。 眉山人才网/洪雅人才网/彭山人才网/仁寿人才网/青神人才网/丹棱人才网/四川人才网/乐山人才网/眉山劳动力市场

焦点二:如何合法解除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合同

  很多用人单位以为,根据《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可以在试用期内随便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而且只要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则什么时候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些认识其实都是不准确的,事实上,《劳动法》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包含两层意思:

  第一,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劳动者必须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这一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制定录用条件时,一定要有具体的、可操作的内容,即用这个录用条件与劳动者的实际情况相对照才能得出符合或不符合的结论。比如,有的用人单位需要应聘者“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但这样的录用条件就很不好衡量和操作,很难将其与劳动者的实际情况相对照。

  第二,一定要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合格,但用人单位过了试用期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就需要按解除没有到期劳动合同的情形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本案例中,该保险公司的人事部门完全理解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不但在招聘时制定了详细明确的录用条件,如“未受过行政处分”等,而且在与沙莹莹约定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出了解除合同的要求,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该保险公司的做法,驳回了沙莹莹的请求。

  转载文章,请注明出处:“中华英才网《人力资源·HR经理人》”。否则视为侵权,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tracy

   本类相关信息
· 仲裁委员会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2007年9月4日
· 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条件有哪些? 2007年9月4日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如何确定管辖的? 2007年9月4日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 2007年9月4日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2007年9月4日
· 我国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2007年9月4日
· 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程序和规定 2007年9月4日
· 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规程 2007年9月4日
·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2007年9月4日
· 如何赢得劳动仲裁? 2007年9月4日
 
最新公告 招考 资讯
 
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招聘临聘人员考试人员总成绩及排名的公告  (7-9)
眉山市殡仪馆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自聘临时人员拟聘人员的公示(第二批)  (7-8)
关于拟聘用吴欣怡同志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示  (7-8)
眉山领驭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拟录用人员公示  (6-12)
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5-29)
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2025年血液净化护士招聘”拟录用人选的公示  (5-27)
2025年眉山市第一托育园关于公开招聘执行园长的公告  (5-26)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卫生院关于编外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  (5-23)
眉山市殡仪馆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自聘临时人员公告  (5-23)
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2025年春季人才招聘”拟录用人选的公示  (5-22)
2025年眉山市第一托育园关于公开招聘执行园长的公告  (5-12)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卫生院关于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5-12)
眉山领驭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5-9)
四川兴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5-9)
眉山东坡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5-9)
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康复技师的结果公示  (4-25)
关于眉山市第一托育园拟聘用工作人员的公示  (4-27)
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招聘血液净化护士的公告  (4-21)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妇女儿童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眉山市第一托育园工作人员体检事项的公告  (4-14)
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4-1)
热点专题调查
1、眉山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效果调查... 参与
2、就业意向调查(仅限求职者填写) 参与
3、企业人才需求情况调查(仅限企业... 参与
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调查问卷 参与
5、“2021年就业问题”调查问卷 参与


图片新闻
2014年春季招聘会活动现场
2014年2月14日首场招聘会活动现场
求职技巧
 索爱行政总监辞职 被判返还22万MBA学费

 工作未满一年应该拿年终奖吗

 劳资矛盾的艰难平衡

 供暖协议未解除 单位被判补欠款

 弹性工作制引争议 海淀劳保局终审败诉

 毕业生确定职业定位时应考虑的几个因素

 如何能把职业和爱好协调起来?

 供暖协议未解除 单位被判补欠款

 一男子不服除名怒告肯德基获赔3000元

 不签竞业限制协议下岗 高工挑战霸王协议

 
市场简介 | 各部职能 | 市场动态 | 收费标准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 合作单位 | 资质荣誉 | 媒体报道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标志释意 | 广告服务 | 站内地图
Copyright [2008-2020] by [眉山市眉州人才市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15773号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47号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红星东路二段91号三楼(玫瑰园八区对面)
联系电话:028-38221772[交流部] 38236360[综合部] 38235345[代理部] 传真:028-38236360
邮编:620010 Email:msdprc@qq.com 网址:WWW.RC139.COM WWW.MSDP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