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江市委政法委员会
内 江 市 人 事 局
内 江 市 司 法 局
关于二○○八年全市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市工作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关于2008年全省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8]34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34名,全部充实到乡镇司法所担任司法助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
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内江人事考试网nj.scpta.gov.cn、内江人才网
www.njrc168.com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考范围:全国。
(三)报考条件:
1、学历和专业: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30日以前、197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6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其他条件: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不能报考;其它不适合从事司法助理员工作的不能报考。
二、招收名额和职位设置
2008年我市公开考试录用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34名, 有关要求详见《2008年内江市公开考试录用县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试录用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咨询电话:0832—2038718),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司法局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网络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20日-4月26日,报名网站为
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8年内江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08年内江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资格初审。市司法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08年4月22日-4月30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三科共1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司法局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笔试考试前5日至考试后15日内凭上述有效证件到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内江市人事局办公楼一楼)办理减免手续。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08年5月12日8:00-5月17日24:00登录
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08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由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司法局于2008年6月30日公布,考生也可通过
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7月6日前通过
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网上查分,查分结果于7月9日在该网站公布。
(二)加分项目。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加分政策。
截止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申论》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