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关于200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
技术等级和技师评聘考试申请查分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和技师职务评聘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四川省人事考试工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试行)》有关查分的规定,现就此次考试笔试科目申请查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了2007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确定)技术等级和技师职务评聘考试,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查分。
二、申请省统考笔试科目或非省统考科目的查分,分别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省统考笔试科目的查分
对本人成绩确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08年 1月15日至 2月15日期间,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填写
《应试人员查分申请表》(见附件1);或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将查分申请汇总并报送至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逾期不再受理。
(二)非省统考科目的查分
对本人成绩确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08年 1月15日至 2月15日期间,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按相关规定办理查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书面告知本人。
四川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00八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
应试人员查分申请表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申请时间 |
|
准考证号 |
|
身份证号 |
|
考试类别
考试科目 |
|
申请事由 |
|
原成绩 |
|
*公布成绩 |
|
*查分结果 |
|
*审核人 签字 |
|
*考试机构(盖章) |
|
|
|
|
|
|
|
说明:
1.应试人员须填写以上除带“*”以外的所有项目(带“*”的项目由受理查分申请的人事考试机构填写);
2.该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受理查分申请的人事考试机构存档,另一份用于将核查后的成绩结果书面通知应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