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帐号 密码
免费求职登记 | 企业招聘注册 | 招聘会 区县招聘: 仁寿 | 彭山 | 洪雅 | 丹棱 | 青神
眉山市人力资源网——四川省眉山市最大的网上人才市场,四川省首家3R级人才市场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会员单位 3067
总 招 聘 33847
有效招聘 141

总人才库 192269
本月新增 70
本周新增 21
首 页
个人求职
招 聘 会
人才搜索
人事代理
高校频道
招考信息
自主创业
见习基地
就业指导

四川德康通内斯食品有限公司招聘信息

  招聘会信息:
<<<点击报名参会 点击查看招聘会详细信息|展位预订情况 | 参会地点 | 入场须知
     
  企业报名参会>> | 展位分布 | 报名情况 | 参会地点 | 入场须知  
 
 当前位置:信息>> 试用期越长对企业越有利吗?
试用期越长对企业越有利吗?
2008年1月17日,已点击:23396次  来源:中华英才网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关闭窗口]


 


    案情介绍

  某国有企业聘请赵某担任技术总监,双方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年薪50万元人民币。当试用期满一个月的时候,企业将赵某派往美国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培训,双方又签订了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五年,如果赵某每少服务一年,支付公司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赵某结束培训回国后不久,即被某猎头公司告知有一外商投资企业正需赵某这样的人才,愿以年薪70 万元人民币聘请赵某。赵某为之心动,但又担心跳槽后承担违约责任,后来猎头公司建议赵某在试用期未满之前辞职,就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赵某照办,但不久后赵某就收到了仲裁委员会的应诉通知书,企业要求赵某承担50万元的违约责任。

  仲裁结果

  仲裁委员会认为,赵某在试用期辞职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权利,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裁决驳回企业的申诉请求。

  专家点评

  焦点一:员工试用期辞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之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权利,属于强制性规定。而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中的违约条款,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当双方的约定与法律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适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赵某在试用期间辞职并不需要按照培训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仲裁委员会驳回企业诉请的裁决是正确的。

  焦点二:本案中,企业如何才能避免这样的风险?

  要避免这样的风险,企业在劳动关系管理过程中就需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当企业把赵某派往国外培训三个月的时候,就应该意识到当赵某培训完毕回国后试用期尚未结束,而在试用期间赵某是拥有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的。当意识到这样的风险后,一方面,企业可以与赵某协商对试用期进行变更,如将原来的6个月试用期变更为4个月,当赵某培训完毕后,试用期已经届满,赵某也就丧失了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另一方面,可以在试用期满后再送赵某出国培训。

  忠告及对策

  很多企业都倾向于与员工约定比较长的试用期,但并非试用期越长对企业就越有利。如本案所示:试用期是一把双刃剑,处理不好,反而给企业带来风险。因此试用期究竟约定多长,不但要看法律的规定,而且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要准确预见各种风险,进而采取相应措施。

  转载文章,请注明出处:中华英才网《人力资源》(HR经理人版)。否则视为侵权,追究法律责任。

   本类相关信息
· 受到治安处罚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么 2007年9月4日
· 承包人用通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被判无效 2007年9月4日
· 索爱行政总监辞职 被判返还22万MBA学费 2007年9月4日
· 员工严重违纪 公司除名合法  2007年9月4日
· 该起侵害名誉权案法院应否受理 2007年9月4日
· 法律对职工权益的保护 2007年9月4日
· 出工伤被炒鱿鱼 上法院讨回公道 2007年9月4日
· 违纪女工状告单位胜诉 2007年9月4日
· 女工怀孕 解聘无效 2007年9月4日
· 业余打份工 失了信用丢了饭碗 2007年9月4日
 
最新公告 招考 资讯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12-4)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眉山市第一托育园拟聘工作人员  (11-27)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妇女儿童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眉山市第一托育园工作人员体检事项的公告  (11-25)
眉山市殡仪馆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自聘临时人员拟聘人员的公示(第一批)  (11-26)
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招聘人才的公告  (11-5)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眉山市第一托育园拟聘工作人员  (10-22)
眉山市企业岗位需求信息  (10-19)
眉山市民办高校岗位需求信息  (10-19)
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2024年秋季人才招聘”拟录用人选 (第二批)的公示  (10-10)
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2024年秋季人才招聘”拟录用人选 (第一批)的公示  (9-20)
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卫生院关于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9-4)
关于公开招聘眉山市第一托育园工作人员体检事项的公告  (8-26)
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8-22)
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编外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  (8-20)
眉山市东坡区通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编外人员招聘信息公示  (8-16)
眉山市东坡区通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8-9)
眉山市中医医院关于2024年秋季人才招聘的公告  (8-9)
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8-5)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7-17)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眉山市第一托育园拟聘保育老师的公示  (7-8)
热点专题调查
1、眉山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效果调查... 参与
2、就业意向调查(仅限求职者填写) 参与
3、企业人才需求情况调查(仅限企业... 参与
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调查问卷 参与
5、“2021年就业问题”调查问卷 参与


图片新闻
2014年春季招聘会活动现场
2014年2月14日首场招聘会活动现场
求职技巧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事业单位临时工被辞退后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试用期过长 上海一企业被判违法

 一男子不服除名怒告肯德基获赔3000元

 档案转送不及时 无缘招工获赔偿

 供暖协议未解除 单位被判补欠款

 职工上岗抵押金纠纷应否受理

 职校买卖生源拟罚十万

 考上研究生后辞职不算违约

 档案失踪20年 被除名职工获赔1.5万

 
市场简介 | 各部职能 | 市场动态 | 收费标准 | 法律声明 | 隐私声明 | 合作单位 | 资质荣誉 | 媒体报道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标志释意 | 广告服务 | 站内地图
Copyright [2008-2020] by [眉山市眉州人才市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15773号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47号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红星东路二段91号三楼(玫瑰园八区对面)
联系电话:028-38221772[交流部] 38236360[综合部] 38235345[代理部] 传真:028-38236360
邮编:620010 Email:msdprc@qq.com 网址:WWW.RC139.COM WWW.MSDP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