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东坡区治安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秩序,经研究决定面向东坡区公开招聘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称辅警),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和体检等程序合格后,确定聘用的辅警人员与眉山市公安东坡区分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区公安分局非执法岗位上工作,从事治安巡逻、文职事务等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男性辅警25名。
二、招聘人员岗位性质
此次招聘的辅警岗位为特警大队,主要从事治安巡逻等工作。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有执法资格。
三、招聘对象与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实际居住地在东坡区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入职条件。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8日至2001年10月8日之间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 男性身高1.70米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视力要求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0.5(原标准)及以上或矫正视力达到1.0及以上;无残疾,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
6.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在年龄和身高条件上可适当放宽。
(二)优先入职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禁止入职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现场报名(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5日)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眉山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诗书路中段388号)统一报名。报名时需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本人签字的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红色同底),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持上述材料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再填写《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组织考试
报名初审通过后,将组织测试、笔试、面试和政审。
测试内容为体能,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公安机关基本业务知识的了解程度和表达能力。以上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公示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人员在金盾保安公司门口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管理。新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对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由眉山市金盾保安服务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公安分局按照《眉山市东坡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使用、管理。
(二)工资待遇。月基本工资2200元(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1800元)。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个人部分自行承担)。
七、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028-38102105
(二)报名咨询电话:028-38112337
特此公告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