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眉山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眉职改办〔2018〕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关于我区2018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区域内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及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属于评审范围和对象。
二、评审条件
(一)任职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评价标准规定的学历、专业、资历、水平、能力等基本任职条件。非公有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川人社办发〔2015〕2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相关政策文件可在“眉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网”(以下简称“眉山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 // meishan.
scsjxjy.com)“政策文件”栏查询。
(二)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要求。
(三)年度考核。在规定的任职年限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每出现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四)继续教育。主要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习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在“眉山继续教育网”上参加在线学习,考试合格后打印证书;专业科目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各类培训机构等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学习,学习情况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做好登记。
(五)其他要求。相应行业评审有另行规定和其他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面试答辩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须参加答辩:
1.破格申报人员。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聘(任)现职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但须参加答辩。已重新制定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的水利、群文、艺术、自然科学等系列,按重新制定的破格推荐条件破格申报评审;暂未重新制定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的系列,按《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等相关规定破格申报评审。
2.具备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人员(非公有制组织申报人员除外)。
3、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档案、新闻、艺术等职称系列的申报人员。
4、教师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答辩情形由市教育体育局另行通知。
5.评委会及专业组根据评审需要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二)答辩主要结合申报人员所从事工作,重点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
(三)答辩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答辩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提交评委会评审;答辩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四)答辩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待评审前在“眉山继续教育网”上公布。
四、申报时间
评审材料申报时间见《眉山市东坡区2018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表》(附件1、附件2),评审工作原则上在2018年12月31日前进行。
五、申报材料
评审材料的具体要求见《眉山市东坡区2018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3),有关申报材料表格可在“眉山继续教育网”“资料下载”栏进行下载。
六、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书面申请,并提供评审申报材料。
(二)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员的拟评职务、基本情况、工作业绩、年度考核及聘(任)期考核情况等。
(三)组织审查。所在单位(组织)、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东坡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经单位(组织)、主管部门、东坡区职改办审查同意后报相应的中评委办公室(见附件2)。
(四)材料报送。申报材料报相应的评委会办公室(附件1、附件2)。
七、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为每人次320元(其中含答辩费8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为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为每人次100元。
八、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明确领导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释、资格审核、申报服务等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组织实施。
(二)初级职称申报程序可参照中级职称申报程序进行。
(三)申报人员任职资历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12月31日。
(四)评审任职文件印发后,所在单位(组织)应在15天内到各评委会办公室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归档(个人档案和所在单位各存1份)。
(五)各申报单位、评委会办公室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查申报人员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肃评审纪律,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眉山市东坡区2018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表
2.眉山市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表
3.眉山市东坡区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眉山市东坡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附件1
眉山市东坡区2018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表
初评委名称 |
委托组建部门 |
评审范围和对象 |
材料收集
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东坡区工程技术
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
区住建局 |
建筑、规划、环保、园林、市政、机电安装、质量工程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
7月30日至 9月14日止 |
张祖平 |
38118086 |
东坡区中小学教师
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
区教育体育局 |
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校外教育机构教师、业余体校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
9月01日至10月15日止 |
黄树全 |
38298766 |
东坡区农业技术
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
区农业局 |
农业、农机技术、水产、食品、畜牧、兽医、林业、
水利、水电、水土保持、供排水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
7月30日至 9月14日止 |
辛淑杰 |
38221032 |
东坡区档案专业
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
区档案局 |
档案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
7月30日至 9月14日止 |
李 栋 |
38221702 |
东坡区图书资料文博群文专业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
区文广旅新局 |
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新闻、艺术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
7月30日至 9月14日止 |
邓脂丹 |
38284565 |
附件2
眉山市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表
中评委名称 |
委托组
建部门 |
评审范围和对象 |
材料收
集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眉山市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
市人社局 |
化工、食品、机械、机电、电气、冶金、材料、交通运输、 林业、质检、电子信息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
7月30日至
9月14日止 |
周 杰 |
38168532 |
眉山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
市住建局 |
建筑、规划、环保、园林、市政、机电安装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
7月30日至
9月14日止 |
陈 东 |
38195955 |
眉山市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
市教体局 |
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教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各类体育学校(业余体校)教练员 |
9月1日至
10月15日止 |
李学辉 |
38195246 |
眉山市综合农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
市人社局
|
农业、农机技术、水产、畜牧、兽医、水利、水电、水土保持、 供排水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
7月30日至
9月14日止 |
周 杰 |
38168532 |
眉山市综合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
市人社局 |
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档案、新闻、艺术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
7月30日至
9月14日止 |
赵 波 |
38168532 |
附件3
眉山市东坡区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眉山市东坡区2018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保证评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请各申报人员及单位严格按照本规范要求申报材料。
一、评审材料
申报材料空白表以申报中级职称作为模板,如果申报高级或初级职称,请自行将空白表中的“中级”改为“高级”或“初级”。申报评审专业请参照《常用评审专业目录汇编》中的专业名称规范填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表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各项内容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无内容时填“无”)。
(二)评审综合材料一式一份。相关材料如下: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附表2)。答辩人员须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答辩情况栏注明“答辩”二字,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还须注明“破格”二字。
2.《眉山市2018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名册》及Excel电子文档(附表3)。
3.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附表4)。
4.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仅限破格申报人员,附表5)。
5.答辩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仅限答辩人员,附表6)
6.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聘任文件或聘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规定任职年限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8.规定任职年限以来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主要包括聘(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公章。
10.业绩证明材料。申报人员可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项或多项,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1)个人工作总结(必须提供)。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字数在3000字左右)。内容主要包括聘(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工作业绩(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发明专利、成果鉴定、技术推广、奖励情况等)、实际贡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发明专利、成果鉴定、项目报告、工程方案、教学教案等;
(3)获奖证书、文件;
(4)个人代表作(调研文章、学术报告、创作作品、发表论文、著作等);
(5)其他相关材料。
11.公示及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
12.各行业评审要求的其他材料。
评审综合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组织)和主管部门审查,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公章。有行业评审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材料装订
(一)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A4尺寸。材料装订须整齐、牢固,防止脱页。特别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订牢固,单独装订成册。
(二)评审综合材料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附表2)顺序装订成册,要有封面、目录和页码。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评审综合材料》统一放入档案袋内,并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附表2)复印一份粘贴在档案袋封面。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者所提交需要审核的原件,由各评委办公室当场审核后退还,以免遗失。
(二)各地各单位(组织)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人员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有关申报材料及附表1-6可在“眉山继续教育网” http: // meishan. scsjxjy.com“资料下载”栏进行下载。
附表: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
3、眉山市2018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名册
4、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
5、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6、答辩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2018年职称评定.zip